跳到主要內容區

[!!停止適用!!]自113年9月1日起逾10萬元至15萬元(含)之採購案,請各單位依規定上網填列決標資料。

!!!!113.09.27 工程會來函 停止適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12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55032號及113年8月16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354號2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並詳該會原函說明,轉請查照。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