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因應科學技術發展之需要而辦理之採購,且其採購經費均屬於科技預算,應強制適用科研採購作業規定,詳情請至清華科研採購網-最新消息觀看。
「政府採購法之公告金額及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修正發布: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為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公告金額: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來函,自113年9月1日起逾10萬元至15萬元(含)之採購案件,應做決標公告或定期彙送,請各單位依規定上網填列決標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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