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採購-超過十萬元採購程序(書刊資料採購除外)
◎所需文件(基礎文件):
1.國立清華大學財物、勞務採購申請單
2.共同供應契約請購單
◎校內審核流程[校本部所屬]:
A.採購金額超過10萬且未達100萬:
申請人→單位主管→處院室館中心主任→
採購組→環安中心→主計室→總務長→採購組
B.採購金額達100萬以上:
申請人→單位主管→處院室館中心主任→
採購組→環安中心→保管組→主計室→總務長→秘書處→採購組
◎校內審核流程[南大校區所屬]:
A.採購金額超過10萬且未達100萬:
申請人→單位主管→處院室館中心主任→事務與採購組→
環安中心→主計室→總務長→事務與採購組
B.採購金額達100萬以上:
申請人→單位主管→處院室館中心主任→事務與採購組→
環安中心→保管組→主計室→總務長→秘書處→事務與採購組
◎下訂:
超過十萬元之請購單一律由採購組(校本部)/事務與採購組(南大校區)下訂。
各院級單位若有誤下,請立即撤回。
◎簽收、驗收
確認商品功能無誤後,請通知採購組。
線上簽、驗收由採購組(校本部)/事務與採購組(南大校區)於校內程序完備後上線處理。
(勞務類由請購單位自行上網填寫)
◎核銷:
以上程序完備後由採購組(校本部)/事務與採購組(南大校區)辦理核銷作業。
◎校內審核流程:
A.採購金額超過10萬且未達100萬:
申請人→單位主管→處院室館中心主任→
採購組()→環安中心→主計室→總務長→採購組
B.採購金額達100萬以上:
申請人→單位主管→處院室館中心主任→
採購組→環安中心→保管組→主計室→總務長→秘書處→採購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