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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組業務簡介


壹、設置經過:
            採購工作原為事務組業務之一,由於本校研究風氣鼎盛,校內
        外合作計劃頗多,使用儀器及材料之種類與數量甚為龐雜,而該類
        器材大部份仰賴國外進口,如為國內產製,亦屬開發性與研究性產
        品,在採購程序上較一般物品為繁複,若有處置不當,容易導致商
        務糾紛,故為因應日漸增加之採購作業,求其合法、合理與專業化
        ,乃於民國六十七年起,將儀器採購工作由事務組劃分,設置「儀
        器採購組」,專責本校教學及研究所需儀器與材料之採購業務。
        及至民國七十八年五月間,為便於全校各單位辦理申請採購財物起
        見,再將事務性物品採購工作規劃本組統一辦理,並更名為「採購
        組」。

            自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政府採購法公布正式實施後,無
        論採購法規、採購程序、公告方式等皆產生極大變化。為使事權統
        一,自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一日起,源屬於事務組之勞務採購業務移
	至採購組,以便利全校各單位申請,除可簡化作業外,將可提升行
	政效率。

貳、業務介紹:
             依照本校工程、財物、勞務採購作業要點之規定,本組主要業
         務分為國外財物採購、國內財物採購及勞務採購,國外採購作業較
         為複雜,諸如詢價、開標、簽約、申請輸入令及免稅令、請領匯款
         、開發信用狀、報關提貨及送貨等等,且無論金額多寡,均由本組
         辦理,又如儀器設備需運回國外原廠維修或發生損壞、遺失索賠等
         情事,亦由本組辦理。國內採購包含事務性物品與儀器設備兩種,
         按照本校購置財物內部審核權責劃分表,除小額採購在新台幣十萬
         元以下由使用單位依規定自行辦理外,其餘均由本組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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