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一覽表
| 98.08.24 | 教育部通知本校有關台灣區工具機暨零組件工業同業公會函文內容, 有關大學之工具機設備有汰舊換新計畫者,請給與該公會隸屬之會員廠有接單機會。內容詳該公會函 |
| 98.04.22 |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已於97年10月22日致函臺灣銀行採購部依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第6條第1項但書規定,就工程會指定之品項,於招標文件訂明各適用機關得自行決定是否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目前該行辦理由本會指定之共同供應契約新招標採購案,均已載明上開內容。意即已不再強制中央機關或其他適用機關必須利用工程會指定台銀簽訂之共同供應契約,各機關如認為該等契約有價格偏高、品質不佳情形,請不要利用該契約辦理採購,並請依政府採購法自行招標採購,且毋需通知訂約機關;爾後本校各單位無需再填具不利用共同供應契約申請書加會採購組。詳細公文內容 |
| 98.03.27 | 「政府機關委託研究發展作業手冊」前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89年9月訂頒後,迄今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子法迭有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並於94年1月19日修正科學技術基本法第6條,明定公立學校、公立研究機關(構)、法人或團體接受政府補助辦理科技研發採購,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爰重行研擬「機關委託研究發展作業手冊」供機關參辦。前述手冊內容請見附檔,手冊電子檔已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ww.pcc.gov.tw/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法規/採購手冊及範例)公開。 |
| 98.02.20 | 教育部來函指示為因應全球金融海嘯之衝擊,有關教學設備購置惠請多加選用國產品,以激勵經濟發展。並說明因我國近期受到國際金融危機影響,經濟發展趨緩,短期內就業情勢不樂觀,鑑此,惠請本校各單位於購置各項教學設備時多加選用國產品,以利國內經濟發展。內容詳教育部函。 |
| 98.02.04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來函通知92年1月22日工程企字第09200032810號函附會議紀錄所載「機關辦理涉及大陸地區之財物或勞務採購處理原則」,即日起停止適用。日後如涉及與大陸地區廠商之經貿行為,或原產地為大陸地區之財物或勞務輸入或進入臺灣地區,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暨其相關子法之規定。內容詳工程會函 |
| 97.09.17 | 本組通告(通告全校文): 本校各單位教職員若有意願擔任「採購評選及促參甄審委員會」專家學者,首先,請參考附件1<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建置及除名作業要點>、附件2<專家學者申請審查表>、附件3<專家學者專長類科別一覽表>資格,以及注意附件4<採購人員倫理準則>、附件5<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須知>等之規定。 |
| 97.06.27 | 茲因採購組將於97年7月4日(星期五)下午進行辦公室搬遷作業,故需於97年7月4日(星期五)中午12:00至7日(星期一)共三天半將暫停採購管理系統伺服器主機作業及採購組辦公室停話, <會計系統>之請購作業及<校務資訊系統>上之預作採購申請單作業預訂97年7月7日17:00恢復作業,但97年7月4日及7日採購組仍收受相關紙本公文作業。屆時採購系統如能提早定位,將儘早恢復請購系統及電話服務。本組97年7月8日(星期二)新辦公室為行政大樓二樓(沿保管組辦公室外通道至底左側),屆時所有請購作業系統及採購業務服務將全面恢復,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詳細內容。 |
| 97.03.11 | 採購組預計於97/3/25上午舉辦「採購資訊系統教育訓練」。詳細內容及日程表。 |
| 96.11.06 |
購買國外勞務除給付國外廠商勞務報酬外,仍須報繳營業稅: |
| 96.09.10 | 請全校各勞務申請單位注意:刻正由廠商履約中之一般勞務採購契約,依勞動法規向得標廠商查察及宣導事項,內容詳教育部來函影本(檔案一,檔案二), 請 貴機關對於目前由廠商履約中之勞務採購案件,查察得標廠商是否確依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為其派至 貴機關提供服務之人員辦理勞、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貴機關如發現得標廠商有違反相關法令規定情形者,請即備函連同有關文件資料移送該管主管機關查處。 |
| 96.07.24 | 本組通告(全校推薦通告96.07.24):本校各單位教職員若有意願擔任採購評選及促參甄審委員會專家學者,首先,請參考附件1<專家學者資格>、附件3<專家學者專長類科別一覽表>資格,以及注意附件4<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除名原則>、<採購人員倫理準則>及附件5<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除名審議小組設置要點>等之規定。 |
| 96.03.30 | 預作採購申請單入口介面修改:為加強校園安全機制,及配合有關單位之建議,有關「無會計網路請購服務系統權限使用Guest帳號做採購單」(預作採購申請單)之操作介面,預計於4月9日起,正式移至本校『校務資訊系統』內...詳見說明 |
| 96.02.05 | 為避免重複採購相同電腦軟體授權及節省政府採購經費,請本校各單位確實依規定辦理,請詳見說明(word) |
| 95.12.25 | 本組通告(全校推薦通告95.12.26-藝醫法):本校各單位教職員若有意願擔任採購評選及促參甄審委員會專家學者,首先,請參考附件1<專家學者資格>、附件3<專家學者專長類科別一覽表>資格,以及注意附件4<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除名原則>、<採購人員倫理準則>及附件5<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除名審議小組設置要點>等之規定。 再而,請填寫附件2<專家學者推薦表>之內容並簽章。其後,請於96年1月15日前將<專家學者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如教授證書或在職證明等)繳交至採購組,本組將依據教育部指示程序辦理推薦作業,並核送教育部彙送工程會處理。 |
| 95.12.13 | 本組通告(全校推薦通告95.12.13-婦女):本校各單位女性教職員若有意願擔任採購評選及促參甄審委員會專家學者,首先,請參考附件1<專家學者資格>、附件3<專家學者專長類科別一覽表>資格,以及注意附件4<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除名原則>、<採購人員倫理準則>及附件5<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除名審議小組設置要點>等之規定。 再而,請填寫附件2<專家學者推薦表>之內容並簽章。其後,請於95年12月31日前將<專家學者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如教授證書或在職證明等)繳交至採購組,本組將依據教育部指示程序辦理推薦作業,並核送教育部彙送工程會處理。 |
| 95.11.15 | 本組通告(全校推薦通告95.11.15):本校各單位教職員若有意願擔任採購評選及促參甄審委員會專家學者,首先,請參考附件1<專家學者資格>、附件3<專家學者專長類科別一覽表>資格,以及注意附件4<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除名原則>、<採購人員倫理準則>及附件5<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除名審議小組設置要點>等之規定。 再而,請填寫附件2<專家學者推薦表>之內容並簽章。其後,請於95年11月30日前將<專家學者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如教授證書或在職證明等)繳交至採購組,本組將依據教育部指示程序辦理推薦作業,並核送教育部彙送工程會處理。 依據教育部95.11.14來函指示,本校各單位如有「消防工程」、「生物技術」、「農業」、「林業」、「漁業」、「牧業」及「動植物防疫檢疫」等類別科之適當人選,請踴躍推薦。故而本校各單位如有上述類別科之適當人選,請踴躍向採購組報名。 |
| 95.10.14 | 採購系統實施已有一段時日,為使全校同仁更能熟悉此系統在實施後因各方反應增改之相關功能操作,今安排教育訓練說明,日期:95年11月6日,分二場 時間:第一場:08:50 ~ 11:50 第二場:13:30 ~ 16:30 地點:行政大樓2樓遠距教室(原第二講堂,位於環安中心斜對面)。內容:配合本校會計系統(請購作業系統) ,由設計系統之艾富公司人員安排「採購系統功能操作訓練」課程。詳細資料 |
| 95.8.10 | 本組將於95年8月4日起正式啟用<採購管理系統-請購作業>。此作業系統之設計將使會計請購管理系統和採購作業結合。由各申請單位有權限者建立購案基本資料時,配合部門預算控制、計劃管理,進行預算管制。且經由請購系統之網路申請作業,申請單位能查詢購案執行狀況及採購案各項處理步驟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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