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號:LP5-111034-1)案,可供各機關利用,契約有限期自111年11月6日起至113年11月5日止,請查照。
公文文號:1110023210
發文文號:清採購字第1119008903號
發文日期:111/11/22
公文主旨:教育部函轉衛生福利部委託臺灣銀行採購部代辦「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號:LP5-111034-1)案,可供各機關利用,契約有限期自111年11月6日起至113年11月5日止,另為進行後續各項決標品項之市場價格管理,請各單位配合事項詳如原函說明,轉請查照。
發文文號:清採購字第1119008903號
發文日期:111/11/22
公文主旨:教育部函轉衛生福利部委託臺灣銀行採購部代辦「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號:LP5-111034-1)案,可供各機關利用,契約有限期自111年11月6日起至113年11月5日止,另為進行後續各項決標品項之市場價格管理,請各單位配合事項詳如原函說明,轉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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