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驗收、核銷
相關權責請看「國立清華大學營繕工程、財物採購、書刊資料採購、勞務案件驗收內部審核權責劃分表」
財物部分:
1.廠商完成履約後,交付相關交貨文件及「財物採購履約完成通知單」,由申請單位進行測試。
2.測試完成後,請填寫「財物採購規格功能檢設表」,
請依規格書內容貼上<項次><內容簡述>,
依實際檢測結果填入<檢測結果>後,再勾選<合格與否>
3.連同「財物採購履約完成通知單」、「財物採購規格功能檢設表」通知採購組。
4.安排會同驗收時間。
4-1.準備「測試報告」(格式不拘)。
4-2.準備「財產增加單」(驗收前轉會保管組)
5.現場會驗。
參加單位:申請單位、廠商、採購組、保管組、主計室。
主持人:未達查核金額:總務長或其授權人員。
查核金額以上:校長或其授權人員。
6.由採購組辦理核銷。
勞務部分:
1.廠商完成履約後,由申請單位確認履約狀況。
2.自行至下載表格下載「驗收紀錄表(勞務案)」辦理驗收。
3.由申請單位辦理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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