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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請購程序(取最有利標精神)

※所需準備文件:
  1.國立清華大學財物、勞務採購申請單。
     (由主計室>網路請購系統製作;無權限者,由校務資訊系統>校內其他系統>採購組請購系統製作)

  2.採購規格書
  3.採購契約草案。
    請參考下載表格中>參考範本修訂,有需額外特別列入契約條款之事項請事前提出,
    如另有資訊安全與處罰條款之需要,請參考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
    財物案若無特定條款可免附,使用制式範本辦理招標。
    勞務案請依照勞務性質填選所需條文。
 4.取最有利標精神申請書
 5.評審委員受聘同意書

 

※校內審核流程:
   申請人→單位主管→處院室館中心主任→採購組→會辦單位(如需)→主計室→總務長(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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